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精神,结合best365体育入口中文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是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
第三条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仍为学院在籍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接受企业和学院的双重管理。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督导室及各系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此文简称“顶岗实习办”),具体负责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招就处,办公室主任由招就处处长兼任。
第六条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顶岗实习办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待用人单位来院进行顶岗实习宣传,违者将由院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七条 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当年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2、指导顶岗实习办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3、协调处理学生顶岗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顶岗实习办职责:
1、拟定学生顶岗实习安置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用人单位考察与接待,及时了解用工需求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顶岗实习招聘活动,建立较为稳定的毕业生用人基地;
3、协同教务处、学生处和各系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前的教育工作;
4、做好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收集用人单位及顶岗实习学生的反馈意见,处理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6、完成顶岗实习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向学院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及统计数据,为学院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信息。
第四章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与考评
第九条 对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由实习前各班对应的班主任担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接受顶岗实习办管理。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工作需要驻企业进行实践培训。
第十条 待遇:以本班顶岗实习学生人数为基数发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与服务津贴,发放标准为责任人数×40元,在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第十一条 职责:
1、按顶岗实习办要求认真完成本班顶岗实习学生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指导学生填写《best365体育入口中文版学生顶岗实习推荐表》;
2、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院职业指导活动,配合做好本班学生职业指导工作;
3、落实本班学生及家长签订《best365体育入口中文版学生顶岗实习安置协议书》或《best365体育入口中文版学生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承诺书》;
4、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顶岗实习学生入职送达工作;
5、做好本班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考评:建立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考评细则。由顶岗实习办对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第五章 顶岗实习安置原则及程序
第十三条 顶岗实习安置原则:
1、名企原则。实习单位必须符合五部委通知要求,主选本地并瞄准国际国内500强企业;
2、对口原则。顶岗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的专业对口或相近;
3、推优原则。根据学生处和各系部及班主任提供的学生信息,分批次安置,对优秀学生优先安置、优先进入优质企业。
第十四条 顶岗实习安置程序:
第一步:学生报名;
第二步:确定安置批次;
第三步:公布招聘信息;
第四步:召开招聘会;
第五步:公布录用名单;
第六步:办理离校手续;
第七步:护送学生入职。
第六章 顶岗实习学生相关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 在半年内因企业原因离职的学生,顶岗实习办无条件进行再次安置,并为顶岗实习半年后所有本院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顶岗实习者回家休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且在一年内治愈并能正常实习的,可以申请安排随下一届学生顶岗实习。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院不再负责其顶岗实习安置或推迟安置:
1、自荐材料弄虚作假、欺骗实习单位或行为不端等,损害学院声誉的;
2、不能做到文明离校,违反校纪校规、扰乱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的;
3、自愿报名参加双向选择被企业接收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办理顶岗实习手续、不去实习单位报到的;
4、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提出无理要求,被实习单位退回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顶岗实习学生,按《best365体育入口中文版学生顶岗实习安置协议书》相关条款处理,并停发毕业证及职业资格等级证。
1、无特殊原因中途无故中止顶岗实习者;
2、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安全意识不强,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的辞退、伤亡等事故。
第七章 顶岗实习检查与评估
第十九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由顶岗实习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顶岗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实习结束后对实习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顶岗实习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8届学生顶岗实习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