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晚查寝工作制度
发稿时间:2017-10-11 来源: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查寝时间:21:40——22:30;

二、工作职责

(一)宿管保安工作职责

宿舍门岗保安对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1:30后,

学生非特殊情况不得外出,门岗保安对晚出、晚归学生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值班老师值班结束撤离后,门岗保安在宿舍区及周边附近每20分钟巡查一次,制止学生翻越围墙、吵闹等违纪行为,协同宿管员将违纪情况记入登记本;

(二)宿管员工作职责

1、宿管员对本栋各层寝室安全巡查,对内务管理和卫

生不合格的寝室进寝进行安全卫生教育,督促学生就寝,制止、劝阻串寝、打闹等违纪行为,并按照考核要求予以扣分公布;

2、宿管员负责对本栋寝室进行检查,每层检查不得少

5间,对于缺寝学生向班主任和学生处值班老师汇报。

(三)学生干部、班导工作职责:

每天各班指定2名学生干部对本班男、女寝室进行逐间检查,对缺寝学生进行详细登记,并报告值班老师和班主任。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各教学系值班老师首先在宿舍门岗领取学生住宿名册和检查登记本,按名册抽查核对本教学系学生就寝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检查结束后将登记本交回宿舍门岗;

2、各值班老师根据对本教学系学生抽查和学生干部检查汇总情况、对缺寝学生及时与班主任沟通,班主任负责落实学生去向,值班人员如实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值班中层汇报;

3、学生处值班老师对宿舍区进行巡查,督促学生干部查寝的工作,协助值班老师查寝和处理突发事件;

4、保卫处值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宿舍周边进行巡查,安排保安对食堂、超市和操场等重点地段进行实时防控,配合值班老师防止和处理各种事件的发生,进行现场保护;

5、值班中层负责值班老师的考勤登记,汇总各系查寝情况,处理突发事件并报告值班院领导;

6、值班院领导,为当次值班的总负责人,调度、指挥、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负责向学院领导报告重大事项。

三、全体值班人员必须住校;

四、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宿管员、保安等人员应立即报

告值班老师、学生处、保卫处值班老师和领导,拨打应急电话,快速反应,迅速采取应急救助措施,争取最佳时机,值班院领导对事件现场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

五、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2017年10月10日